野山參文化及歷史
傳說早在遠古黃帝時期,有關野山參的功效就已為人所知,以此算來,野山參的應用至少有4000多年的歷史。有史料佐證,中國人對野山參的藥用歷史可以追溯到2000年以前,在源遠流長的中華文明中,野山參被歷朝歷代賦予特殊的養(yǎng)生功效及文化內(nèi)涵。
在漢代,“下有人參,上有紫氣”被認為是吉祥的象征;文化發(fā)達的唐、宋,野山參被看作富貴象征,成為士大夫和文人互贈禮物的優(yōu)選,甚至成為時尚飲品。從明代李時珍《本草綱目》起,人參更被認定從小兒咳嗽到婦女生產(chǎn),包治百病的靈藥。
秦漢:出現(xiàn)最早關于野山參的記載
關于人參最早記載見于漢代的“緯書”和“本草”,在此之前的先秦著述和前四史中均未見有關人參的明確記載。從《晉書》起,正史中開始記錄人參,《晉書·石勒傳》記載:“石勒所居武鄉(xiāng)北原山下草木皆有鐵騎之象,家園中生人參,花葉甚茂,悉成人狀。”父老鄉(xiāng)親及相者由此想到“此胡(石勒為胡人,晉代北方少數(shù)民族)狀貌奇異、志度非常,其終不可量也”。
隋唐:野山參成為時尚飲品
到唐代,人參和茶一樣,成為一種時尚飲品。
據(jù)《新唐書·地理志》記載,太原府、遼州、路州、澤州、幽州、平州、檀州、營州均以人參作土特產(chǎn)進貢,士大夫和文人們亦以人參作為禮品贈送友人,并留下了美妙的詩篇。皮日休《友人以人參見惠因以詩謝之》曰“神奇延年出道家,是誰披露記三椏。開時的定涵云液,刷后不應帶石花。名士寄來消酒渴,野人煎處撇泉華。從今湯劑如相續(xù),不用金山焙上茶”。
宋代:野山參成表情達意佳品
宋人繼承了唐人對人參的愛好,并將人參發(fā)展成為表情達意的佳品,不同的是,蘇軾將人參視同大棗一類的干果,他在與友人的信中說:“只多寄好干棗人參為望!如無的便亦不須差人,豈可以口腹萬里勞人哉?”。王安石也把人參當作藥材,《夢溪筆談》載,王安石病喘,時人認為非野山參不治,好友贈王安石野山參。
元代:野山參不受重視、地位下降
元代的統(tǒng)治者蒙古族人似乎不崇拜人參。《元史》、《新元史》中均未見人參相關記載;只在《農(nóng)桑輯要》有一條記載。“治牛疫方,取人參一兩,細切水煮汁五升灌入口中,即可治愈。”用人參治牛病,一方面說明牛的重要,另一方面反映人參在元人心目中之地位不高。
明代:野山參成為“百草之王”
明代初期人參的地位亦不十分突出。《明史》中只一次提到人參,但明朝后期國人對人參崇拜達到了驚人的程度。李時珍《本草綱目》認為人參“治男女一切虛證、發(fā)熱、自汗、眩暈、頭痛、反胃、吐食、滑瀉久痢、小便頻數(shù)淋瀝、勞倦內(nèi)傷、中風、中暑、痿痹、吐血、嗽血、下血、血淋、血崩、胎前產(chǎn)后諸病”,野山參“百草之王”的地位逐漸顯現(xiàn)!